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红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8********18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625民初3382号 |
案号 |
(2021)鲁1625执4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博兴县人民法院(2020)鲁1625民初338号民事判决书的义务(被执行人郑红星、孙红梅腾出涉案房产(博城三路98号(御景园)10#5-101室)将涉案房产返还马成,并结清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被执行人郑红星、孙红梅支付马成房屋占有使用期间费用(计算方式:自2019年6月16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按10000元/年支付);案件受理费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