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优利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1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23民初1176号 |
案号 |
(2019)冀0423执10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河北优利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前给付原告李国强货款5000元。二、被告河北优利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自2019年6月8日起每月8日前给付原告李国强货款8000元,直至所欠货款208704元付清之日止。三、如被告河北优利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逾期给付原告李国强任何一期货款,原告李国强可申请强制执行。其他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4430元,减半收取2215元,由被告河北优利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8-20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启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23571337619K |
登记机关 |
临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临漳县临漳镇东后坊表村西古城大道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