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23********39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2079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8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吴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温泉山谷天乐时光园四期a24幢303号房屋腾空后返还云南温泉山谷康养度假运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并按800元/月支付自2019年7月11日起至实际腾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暂计算至2021年2月10日为15200元);案件受理费174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