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浏阳晨光出口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81民初6296号 |
案号 |
(2019)湘0181执58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浏阳晨光出口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付钟孝货款10442元及自2019年7月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1元,减半收取30.5元,由浏阳晨光出口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时间 |
2019-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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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潘文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8155071434X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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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浏阳市枨冲镇橙冲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