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晓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2********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22民初433号 |
案号 |
(2021)晋1022执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6万元,并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以本金3万元为基数按2%月利率给付利息,自2018年3月1日起至借款实际归还完毕之日以本金6万元为基数按2%给付利息。案件受理费65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