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胜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2********1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22民初390号
案号
(2021)晋1022执2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翼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胜利同意偿还原告杨红燕借款本金70000元,自2021年2月起每月28日偿还2000元直至全部偿还完毕止;二、如被告李胜利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原告杨红燕有权就剩余全部未清偿借款本金一并申请执行;三、其余事项双方再无争执;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杨红燕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翼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4-06
发布时间
2021-06-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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