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庆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5********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883民初1115号 |
案号 |
(2016)鲁0883执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庆生欠原告周杰借款本金66万元,及违约金18万元,共计84万元,并由邹城市国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邹城市宏瑞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当事人对该数额无异议。二、原告主动放弃违约金4万元,要求被告李庆生本金及违约金给付80万元,被告李庆生定于2016年3月31日前偿还30万元,余款50万元于2016年8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三、被告邹城市国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邹城市宏瑞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无其它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4-07 |
发布时间 |
2016-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