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谷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3********0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423刑初131号
案号
(2021)冀0423执3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谷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二、责令被告人谷川退赔被害人程亚君5099.2元,袁利叶3125元、郝丽丽985元、杨帆2250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2-26
发布时间
2021-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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