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家界市中电嘉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8********XW6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811民初268号 |
案号 |
(2021)湘0811执1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家界市中电嘉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唐承波借款本金1022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中700万元借款本金自2020年2月29日起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307万元借款本金自2019年6月21日起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15万元借款本金自2019年6月23日起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二、张家界市中电嘉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唐承波律师代理费8万元;三、以上给付内容由张家界市中电嘉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四、李旭金与程鼎对张家界市中电嘉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上述借款中的1007万元及利息、律师代理费8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案件受理费92 870元,减半收取46 435元,由张家界市中电嘉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李旭金、程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旭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811MA4LH3XW6Y |
登记机关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武陵大道【天伦大酒店五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