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伊慧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2********00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晋1022执406号 |
案号 |
(2021)晋1022执恢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廖莹华、伊慧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朝楠借款24万元及利息3万元,并自原告起诉之日即2016年1月1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止以借款本金2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5350元,诉讼保全费1870元,由被告廖莹华、伊慧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