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巴提满·纳孜拜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5********4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25民初255号
案号
(2021)新2325执2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哈尼玛提·托汗、巴提满·纳孜拜克欠原告黄岁生玉米款39316元,自愿于2020年8月30日之前给付2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给付剩余19316元。(如逾期被告自愿从2019年7月24日起承担本金39316元的10‰的月利息至实际还款之日)。二、如被告哈尼玛提·托汗、巴提满·纳孜拜克2020年8月30日之前逾期履行20000元给付义务,原告黄岁生有权申请执行全部款项。三、原告黄岁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1-15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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