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辉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9********03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23刑初81号 |
案号 |
(2021)冀0423执3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杨辉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