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玄中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26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106民初1178号 |
案号 |
(2019)晋0106执20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省平遥聚贤橡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金4942160.89元;二、被告山西省平遥聚贤橡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代偿金4942160.89元为基数从2015年4月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三、被告王宏利、董娟、王辉利、周成梅、王思贤、史香梅、山西玄中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被告任怀玉、任怀权对上述债务在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五、被告史青梅以其位于平遥县古陶镇东门外(一中宿舍)房屋(房产证号:房权证平遥县字第00003990号)对原告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抵押反担保责任,原告有权以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773元,由被告山西省平遥聚贤橡胶有限公司、王宏利、董娟、王辉利、周成梅、王思贤、史香梅、任怀玉、任怀权、山西玄中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史青梅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7-11 |
发布时间 |
2019-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晋0106执204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1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351172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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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任永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122602643142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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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段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