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召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2********0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33民初425号 |
案号 |
(2021)晋1033执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董召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文忠化肥款53125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7月5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