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12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423民初1801号 |
案号 |
(2019)冀0423执6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北卓越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货款56500元,并自2018年6月30日起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利息至货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河北卓越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20元由被告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4-24 |
发布时间 |
2019-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段文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336012486189 |
登记机关 |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馆陶县寿山寺乡(邯郸市新型化工园区昊阳道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