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省建筑工程联合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44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黔2632民初674号
案号
(2017)黔2632执1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榕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贵州省建筑工程联合公司赔偿原告潘应渠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3466.62元。该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3819元,减半收取1909.50元,由原告潘应渠负担894.50元,由被告被告贵州省建筑工程联合公司负担101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榕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7-03-24
发布时间
2017-1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伍卫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0289X8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圆通街7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