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朝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128********39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初3155号 |
案号 |
(2021)新2325执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侯朝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何发禄返还借款本金35000元,支付违约金10500元,合计45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