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建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25民特662号 |
案号 |
(2021)新2325执6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郭建忠、郭海自愿于2020年9月30日前以郭海名下位于奇台县金奇润泽17号楼3单元702室折抵郭建忠向张建新借款本息共计300000元;二、张建新、郭建忠、郭海就(2018)新2325民初105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只处理该案件的本息共计300000元,其余款项另行达成和解协议。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张建新与郭建忠、郭海于2020年7月16日经奇台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