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陵县福万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宁民初字第001182号 |
案号 |
(2016)豫1423执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宁陵县福万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归还原告郭建光本金130000元及利息(利息利率为月息2分,从借款之日起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 二、被告宁陵县福万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郭建光主合同履行期间的保管费用为2400元,超过主合同履行期间的,每月应支付车辆保管费300元(从2015年8月13日开始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1-08 |
发布时间 |
2016-04-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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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杜团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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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宁陵县人民路东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