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臧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02********00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311民初7179号 |
案号 |
(2019)苏1311执14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臧楠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六六微货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支付车辆租金5940元、违章处罚费用1050元、车辆逾期占有使用费(按照99元每天,自2018年5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车辆之日止)、逾期消除违章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11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臧楠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六六微货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返还苏NC7028号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三、驳回原告六六微货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4-10 |
发布时间 |
2019-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