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汇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069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黔0526民初2045号
案号
(2018)黔0526执2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威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贵州汇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贵阳兴永达物资有限公司、李发高货款330万元,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由被告贵州汇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贵阳兴永达物资有限公司、李发高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以330万元为基准按照年利率6.17%从2017年5月1日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三、驳回原告贵阳兴永达物资有限公司、李发高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600元,由被告贵州汇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8-01-31
发布时间
2018-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526580699638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镇草海路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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