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大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127********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4027民初567号 |
案号 |
(2021)新4027执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向原告支付63000元借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