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延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1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25民特218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延忠、屈淑贤自愿共同向孙旺盛返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42000元(截至2020年2月20日),共计142000元,同时按照借款本金100000元,月利率12‰承担自2020年2月20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其中于2020年8月30日前返还本金50000元及利息10000元,共计60000元,剩余本金50000元,利息32000元及后续所产生的利息于2020年10月30日前全部还清;二、若张延忠、屈淑贤不能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张延忠、屈淑贤自愿按照借款本金100000元,月利率20‰承担自2020年2月20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同时孙旺盛可申请执行全部未到期债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