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04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25民初191号 |
案号 |
(2021)新2325执6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020年12月1日前返还24600元,于2021年2月1日前返还24600元;二、如被告蒲精文不能按照上述调解协议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董开元将有权对所有未到期债权申请执行,被告蒲精文自愿按照月息20‰承担未还借款本金的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三、被告刘丽、蒋寒自愿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0元,被告蒲精文自愿承担并于2020年12月1日前给付原告董开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