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11********5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昆民三初字第00237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恢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人民币774.24万元。律师费12645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