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沭阳县青华照明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7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0203民初1616号 |
案号 |
(2018)鄂0203执6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黄石豪益贸易有限公司、汤艳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燕惠英二次借款本金共6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率均按月利率2%计算,其中,第一次借款按本金5万元,从2016年9月8日起计息,第二次借款按本金1万元,从2016年9月18日起计息,二次借款利息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沭阳县青华照明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8-11-19 |
发布时间 |
2019-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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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汤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22553778779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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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沭阳县华冲镇华冲村九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