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常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322********6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1859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1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常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朝兰借款本金84300元以及逾期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954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