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130********21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82刑初260号 |
案号 |
(2020)豫0782执31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程俊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3日起至2023年5月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二、被告人蒯大坤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5月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三、被告人程俊的违法所得3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