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辉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23********00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浏民初字第02400号
案号
(2016)湘0181执3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冯辉玲、何洪波、浏阳市美的烟花出口制造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陈贤旭借款429094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6-01-26
发布时间
2017-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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