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新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1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特907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2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青山自愿向段德山返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同时按月利率20‰承担本金1000000元自2017年8月1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其中于2019年10月30日前返还本金300000元,2019年12月30日前返还本金300000元,剩余本金400000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付清,同时利随本清。二、陆新来、张彦青自愿对上述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段德山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