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梓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1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特558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6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罗梓铭、寇会灵自愿向张书兵返还借款本金20000元,并按照月利率20‰承担本金20000元自2019年3月2日起至2019年7月2日的利息1600元,合计21600元。其中于2019年7月1日前支付利息1600元,本金20000元自2019年7月份至2020年4月30日止,于每月30日前给付本金2000元;二、如罗梓铭、寇会灵未按照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约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张书兵有权申请剩余全部未到期债权;同时罗梓铭、寇会灵自愿按照月利率20‰承担本金20000元自2019年7月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张书兵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