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122********07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25民特910号
案号
(2020)新2325执恢2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云自愿于2019年10月30日前向王红返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18000元,共计118000元。二、若王云不能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王云自愿按照借款本金100000元,月利率15‰承担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王红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1-13
发布时间
2020-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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