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卫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0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初2595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3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卫民自愿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奇台县三个庄子镇马莲滩村村民委员会返还借款600000元。二、原告奇台县三个庄子镇马莲滩村村民委员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2380元,减半收取6190元,被告刘卫民自愿负担并于2019年12月31日给付原告奇台县三个庄子镇马莲滩村村民委员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