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淑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01********15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2325民初1504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忠、张淑梅自愿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辛健工资欠款9282.42元。二、本案邮寄费124.4元,被告王忠、张淑梅自愿承担,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辛健。三、原告辛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原告辛健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