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建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1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初2355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0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丁建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新疆越兴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奇台分公司给付中介服务费5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