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令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初480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偿还借款436000元;2、被告承担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18年5月26日止的利息148240元;3、被告承担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4、本案诉讼费、邮寄费均由被告承担。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2013年被告蔡清玲、曾令才向原告借款没有偿还。2016年12月26日,经原告与被告蔡清玲、曾令才核算,二被告又向原告出具436000元的借据,并由被告陈杰、朱斌为其提供担保。约定借款时间月利息2%,借款期限1年。至今被告未向原告还款,原告现诉至法院请求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