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晓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322********12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特158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30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韩彦春、林红自愿返还方向阳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24100元,共计174100元,于2019年3月30日前给付50900元,剩余1232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付清。若韩彦春、林红未能按照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方向阳有权申请执行全部未到期债权;二、祁光绪、马晓红自愿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方向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