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新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特1128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杨新荣自愿于向景继军返还借款本金500000元,并按照月利率20‰承担借款本金500000元,自2017年10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其中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20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30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利随本清)。二、杨新华自愿对上述调解协议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景继军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