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吉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1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特520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6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军如与张丽萍自愿共同向俞菊梅返还借款本金60000元,同时按月利率20‰承担本金60000元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其中于2019年10月15日前返还本金30000元,剩余本金3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还清,利随本清;二、张吉明、杨彦花、马佩成自愿对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俞菊梅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