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付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0121********24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25民特628号
案号
(2020)新2325执27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刘雪丽、沈付亮自愿于2020年7月20日前共同向李菊青返还借款本金141000元,利息81330元,保全费1770元,保险费900元,共计225000元;二、若刘雪丽、沈付亮不能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刘雪丽、沈付亮自愿承担5000元违约金;三、李菊青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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