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小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0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初1896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2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小军、李彦平欠原告伍石松借款本金102100元,自愿于2019年12月8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100元,并支付原告2018年11月8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期间的利息19909元(按月息千分之十五计算),合计42009元;二、被告周小军、李彦平自愿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原告剩余借款本金80000元,并按月息千分之十五承担自2019年12月9日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如被告周小军、李彦平不能在2019年12月8日还清42009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则被告必须按月息千分之二十承担自2018年11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且原告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借款。四、被告李彦林、韩万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原告伍石松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4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周小军、李彦平负担(于2019年12月8日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