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秀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25********24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81民初1502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15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陆秀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正云货款人民币377000元。案件受理费695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