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云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01********1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195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19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李云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树华支付租金5100元及违约金850元,共计595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