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文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123********04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181民初380号
案号
(2020)云0181执18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赵文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原告汪翠琴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6月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以人民币2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诉讼费187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10-27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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