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饶秀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5********09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4004刑初14号 |
案号 |
(2020)新4004执2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三、被告人饶秀群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