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永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82********2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222民初1363号 |
案号 |
(2018)粤0222执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始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始兴县鑫城乐福超市向申请人始兴县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50万元及利息;被申请人郑焕鹏、郑永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9150元由三个被申请人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始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8-13 |
发布时间 |
2018-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