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5********0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825民初320号 |
案号 |
(2019)赣0825执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夏群、江西睡怡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偿还原告刘春玲借款本金3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12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00元(原告已预交3800元),减半收取计3800元,由被告夏群、江西睡怡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5-24 |
发布时间 |
2019-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赣0825执63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4 |
执行法院 |
永丰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0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