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宿迁市天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MD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1302民初2994号 |
案号 |
(2019)苏1302执9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原告夏执义与被告宿迁天晟公司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签订的《车辆购销合同》;二、被告宿迁天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夏执义返还购车款86500元、赔偿损失259500元并支付鉴定费用2000元;三、驳回原告夏执义的其他全部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90元,由被告宿迁天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城支行,户名: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账号460101040004680,征收单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28 |
发布时间 |
2019-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炳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02MA1MDXAU9Y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宿迁市金宇玻纤化工有限公司院内1幢1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