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自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2********1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722民初1174号 |
案号 |
(2020)云0722执3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白希甲申请执行:1、被执行人陈自霞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1000元并支付利息2310元,本息合计23310元。(利息已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2日起的利息按月利率1%另行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