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利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723********00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931民初569号 |
案号 |
(2020)晋0931执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利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乔奋玲人民币100000元。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00元,两项合计2900元,由被告王利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